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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解读
时间:2023-02-01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九大做出了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对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十一五”开始,交通运输部实施了50余项科技示范工程,我省成功完成了2项,正在实施1项,正在申报1项。该项工作的开展,有效提升了行业科技创新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推广了大批实用型科技创新成果,形成了一批标准规范指南,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了重大工程建设,得到了行业广泛认可。2020年,科技示范工程得到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认可,列入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为进一步推动科技示范工程实施,交通运输部于2021年7月正式印发了《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编制思路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统筹行业资源、有效促进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开放共享,打造江西省交通运输工程科技示范样板,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省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交通运输部科技示范工程实施经验,组织编制了《管理办法》,对省级科技示范工程的实施范围、申报条件、立项程序、组织实施、验收标准及支持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立项、组织实施、验收、支持保障、附则六个章节共二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阐述了办法出台的目的意义,示范工程的实施方向,以及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立项共五条。明确了示范工程组织申报的形式,确立了申报条件、立项审核管理流程及要求。


第三章组织实施共七条。确定了示范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管理层级的职责,规定了技术交流活动、年度报告制、变更的具体要求以及应当予以撤销或终止实施的情况。


第四章验收共六条。明确了示范工程验收组织形式、申请验收基本条件和验收结论。规定了直接评价为不通过验收的情形,以及不积极主动实施项目导致验收不通过的惩戒措施。


第五章支持保障共三条。说明了示范工程实施经费来源,以及省厅对示范工程相关政策支持措施,如支持示范工程根据实施需要申报厅科技项目,择优推荐申报部科技示范工程,在标准立项、科技推广等科技创新工作中予以倾斜支持等。


第六章附则共一条。对办法的解释权和执行时间进行了说明。